1、履行明确告知义务。在签订补偿协议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企业已经将劳动者应得到的法定赔偿或补偿标准告知了劳动者,劳动者已完全知晓其所应得到的法定赔偿数额。
2、在签订补偿协议中,明确约定,劳动者自愿放弃主张法定赔偿数额与实际赔偿数额差额的权利,不得再就某项劳动争议,再主张赔偿权利。
一、劳动合同时间怎么签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因为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是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时间,正常情况下是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但实践中,往往用人单位是过了一个月之后,再与劳动者补签的,并把劳动合同的签字日期倒签在法定期限之内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间包含了已经履行的事实劳动关系期间。按照深圳的审判实践,此时,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法院将不予支持。
二、我们要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1、劳动者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4、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5、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6、社保缴纳要明确约定。7、不要签空白合同。8、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不得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三、如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现实中有很多不按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由于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薄弱或者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逃避应当履行的劳动合同义务任意解除劳动关系极大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这种情况,本法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一、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自愿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应以平等身份签订劳动合同。自愿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本人的意愿不得采取强加于人和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条款必须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有些合同规定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子女因工负伤协议工伤自理甚至签订了生死合同等显失公平的内容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这类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成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双方一定要认真审视每一项条款就权利、义务及有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有效合法的劳动合同。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本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分为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对于必备条款合同必须写明对于约定条款可以双方当事人根据劳动关系的内容和需要来约定合同范本《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如果条款过于简单、原则容易产生认识和理解上的分歧和矛盾。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现实中有很多不按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由于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薄弱或者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逃避应当履行的劳动合同义务任意解除劳动关系极大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这种情况本法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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