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机动车注册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时间:2023-05-28 18:33:49 45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0年)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0年)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三、办理机构

连平县公安局

四、办理材料

原件

原件

原件

复印件查验原件

原件

原件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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