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得到赔偿。企业搬迁员工无法跟随企业搬迁的,需要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要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搬迁员工能否获得补偿?
另外,《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主要包括:企业迁移、资产转移、企业改制、部门撤并、经营方向或经营战略重大调整、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等。
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关键在于是否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以及是否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果没有达到“无法履行”的程度,则应继续履行而不能适用本条的规定。同时,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或者劳动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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