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监视居住的条件
具有犯罪证据是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一个条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有在同时满足法定逮捕条件,又满足监视居住条件的,才可以适用监视居住。
1、逮捕条件包括以下三方面: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2、监视居住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6)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中的“扶养关系”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和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以及配偶、兄弟姐妹之间的相互扶养。
看到这里,总的来说对于犯罪行为人具体采取哪种强制措施,法律有详细规定,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争取空间。如果犯罪行为人及其家属觉得犯罪行为不算严重,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争取变更强制措施,同时也可以让委托律师进行刑事辩护,争取从宽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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