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险即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主要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出国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意外伤害保险也可以作为附加险附加于各种人身保险合同。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意外伤害险能替代工伤保险吗?
不能。
工伤保险由政府部门依法管理,以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保障工伤人员权益为根本宗旨,是法定强制的社会保险,是职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用人单位负有依法为全部职工参保缴费的义务,如果企业不依法参保缴费,将承担法律责任。
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保险行为,保险方与被保险方之间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由企业自愿选择投保,按保险合同约定缴费与理赔。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废保险金,一般保障水平较为有限。
工伤保险是我国法定强制的社会保险,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否则属于违法行为;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保险行为,由企业自愿选择投保,可以将其作为工伤保险基本保障之外的补充。
用人单位若不依法参保,劳动者可直接向人社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通过工会组织维权,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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