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获得赔偿的保险事件并不构成刑事犯罪中的欺诈行为。
然而,对于投保人实施保险欺诈但未得逞的情况,其量刑标准将依照保险欺诈罪的处罚尺度予以适度减轻。具体而言,这意味着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在该期限内适当减轻处罚;若情节严重,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
《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的,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报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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