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不会构成侵权。《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当事人通过善意取得获得财产所有权的,不能认定为侵权,毕竟法律对善意取得制度作了详细的规定,如果善意取得构成侵权,那么受让人就不能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应当将财产交还给所有权人。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受让人可以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受害人只能向无权处分人追究责任。
债权可以善意取得吗
不可以。善意取得是一种物权取得的方式而非债权。善意取得的目的是保护善意第三人,强调第三人善意也就是不知情。而债权通常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产生,如合同,债是相对的,约束的是债的特定双方,核心在于意思自治,意思自治的前提是双方做出真实的意思,自愿受事前约定的内容约束,而善意取得是不知情的,就无从谈真实的意思表示。所以善意取得不能针对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全文7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