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交强险条款第八条,交强险中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制为1万元,主要包括的项目有: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交强险主要赔偿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主要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以及被保险人无责任赔偿。
一、交强险分责分项赔偿项目与限额
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有责任的情况下:
1、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2、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合计:122000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的情况下:
1、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2、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合计:121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
1、医疗费(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
1、丧葬费;
2、死亡赔偿金;
3、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住宿费用;
4、残疾赔偿金;
5、残疾辅助器具费;
6、护理费;
7、康复费;
8、交通费;
9、被扶养人生活费;
10、住宿费;
11、误工费;
12、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由于各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险合同中,一般均将精神损害抚慰金列为免赔项目。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明确规定“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包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损害程度较重,交强险死亡伤残限额不足以赔偿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申请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范围内优先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而将其他溢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赔偿项目使用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
二、交强险赔偿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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