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浙江盗窃罪怎样量刑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言根据盗窃数额和犯罪情节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浙江省,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千元以上、八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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