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一般以盗窃的金额作为立案标准,一般盗窃1000元以上就可以立案,但是各地具体标准有所差异。对于入室盗窃、扒窃、多次盗窃(三次以上)、携带凶器盗窃的只要实施了盗窃行为就构成犯罪,就符合立案的标准。
一、浙江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依据2013年4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浙江省于2013年5月份以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确定如下(司法解释出台前已经发生的盗窃行为,仍然按照原标准执行):
1、盗窃数额3000元以上,80000元以下为数额较大,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2、盗窃数额在80000元以上,400000元以下为数额巨大,在3年至10年有期徒刑量刑;
3、盗窃数额在400000元以上的,数额为特别巨大,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量刑。
同时,对于盗窃情节标准:
对于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二、盗窃罪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264条,只有在两种特定情形才有可能对盗窃罪判处死刑,一是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是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如果盗窃的是这两种对象之外的其他财物,无论数额多么巨大、情节多么严重,该盗窃罪是不能判处死刑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这里的盗窃金融机构同抢劫罪中的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含义基本相同,指的是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客户资金等,而不包括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
这里的盗窃珍贵文物指的是盗窃国家一级文物1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3件以上、情节严重的情形。可见,虽然盗窃的是珍贵文物,但属于国家三级文物或者三级以下的文物、省级文物等的盗窃罪是不能适用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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