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友发布视频称参加广西一旅行团时被强制购物,不达消费标准不给房卡,视频发布后引发网友关注。旅游部门初步核查发现,桂林市万邦国际旅行社、导游涉嫌“不合理低价游”和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已经介入调查。
旅游团的行为是否违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令禁止强制消费。本事件中,旅行公司工作人员在群公告里发布行程信息属于邀约,游客报名属于承诺,邀约和承诺就构成一个合同成立的行为,说明合同是正式成立的。若旅行公司未提前与游客约定最低消费标准,在旅途中临时添加最低消费标准,属于随意变更合同条款,消费者有权拒绝;未达到购物要求就不提供房卡,这样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给游客造成损失,应当赔偿。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因此,旅游公司违反上述规定,诱骗、强迫游客消费的,相关行政部门可以依法给予处罚。
组织有购物行程的旅游团,只存在一种合法的可能性,就是双方协商一致或游客要求,写进合同里的才算数,至于权利义务,没有写进去的,就别说什么“心知肚明”。涉事导游和旅行社,虽称口头告知游客是“购物团”,却未在行前对游客进行完整、全面说明,也未能与游客协商一致,本身就已经违法了。
近年来,“不合理低价游”引发的强迫购物、产品质量纠纷、侮辱消费者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损害旅游景区形象,影响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应抛弃贪图便宜的心理,不能单纯以价格为导向,要多关注旅行社的口碑以及旅游产品的品质,同时考虑自身身体状况和承受能力等因素,并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详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旅游行程安排及双方的违约责任。若发现旅行社的合同存在不合理之处,一定要提前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切不可盲目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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