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并销售盗版光碟一般认定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擅自将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对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利限制有什么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应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必须支付合理报酬;著作权人已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录音制作者不得擅自使用。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演绎作品时,既要向原作品著作权人付酬,也需要向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付酬。并且在使用演绎作品时,需要取得原著作权人和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的双重许可。
二、侵犯著作权罪的量刑标准应该是什么
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按照下列标准量刑: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视频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书籍;未经录音录像制作人许可,复制发行录音录像的;制作、销售假冒他人签名的艺术作品。
三、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怎样处罚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以下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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