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利的并购能够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发展,但是如果并购遭到阻碍,也会给企业带来不小的损失。企业在并购时要采取相应对策降低并购风险。
1、了解目标公司价值和情况
企业要合理确定目标公司的价值,降低估价风险。信息不对称是产生目标公司价值评估风险的根本原因,因此,企业应在并购前对目标公司进行详尽的审查与评价。
企业可以聘请投资银行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进行全面策划,对目标公司的产业环境,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全面的分析,从而对目标公司的未来收益能力做出合理的预期。要小心被并购方财务报表上的漏洞,多留意表外内容,是否存在未决诉讼、大宗担保等预计负债,主要设施、关键设备是否被抵押等,以防资产不实风险。
2、看准时机,速战速决
企业一旦确定了并购目标,就要看准时机,该进则进,该退则退,运筹帷幄。不宜战线过长,耗时费力,虚增并购成本,更有甚者,给目标公司钻了空隙,功亏一篑。所以要果断出击,速战速决。
3、统一战略方向,妥善安置员工
企业要防范营运风险和员工的安置风险,要从生产、技术、资源、市场等方面彻底融合,进行总体布局。另外,文化理念要统一,双方在并购前的发展目标、岗位要求、管理方法都不一样,并购后要统一到一个方向上来。最后,要妥善安置员工,对被并购企业的员工一视同仁,给予相同的福利待遇和政治待遇,会激发被并购公司员工的工作热情,并购后的效益就可以得到保障了。
一、并购贷款的担保方式
(一)借款人应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贷款风险的担保,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形式。前述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
(二)以目标企业股权质押时,应追加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原则上应同时将目标企业的资产抵押给我行,以防止股权价值落空。股权价值的确定方法如下:
1、目标企业为上市公司或其股权有公开交易市场的,其股权质押价值以评估前一年最低市场交易价格与我行本次股权并购评估价值之间的较低值确定;
2、目标企业为非上市公司的,其股权价值按其对应的有效净资产价值与我行本次股权并购评估价值之间的较低值确定。
本款所称有效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无形资产(建设用地使用权除外)-待摊费用-待处理资产损失-递延资产-合理预计的可能会形成损失但未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或有负债。
(三)以并购方专门设立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作为借款人的,应要求并购方或其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采用保证担保的,除应符合《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外,保证人信用等级应为AA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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