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景德镇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什么时间办理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景德镇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办理材料
1、死亡医学证明:提交原件给窗口工作人员
2、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提交原件给窗口工作人员
3、火化证明:提交原件给窗口工作人员
4、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提交原件供窗口工作人员复印登记
5、死亡公民居民身份证:提交原件给窗口工作人员复印
三、景德镇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设定依据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赣公字〔2015〕201号)
公民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或者其直系亲属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四、景德镇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公民死亡的,户主或者其直系亲属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予以受理。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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