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房屋被抵押买卖房屋有效。卖方转让被抵押的房屋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告知抵押权人(如银行),并告知买方房屋已抵押的情况。如果卖方未经抵押权人(如银行)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即合同应认定有效。
一、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风险及其防范
有下列风险:
1、用于交易的房屋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人拆迁范围;
2、房屋权属存有争议;
3、房屋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
4、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5、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7、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
8、交易房屋存有质量瑕疵。
防范措施有:
1.仔细查看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正本。
2.如卖方非产权证权属人,则产权证权属人需出具书面格式的委托书。
3.仔细查看合同的各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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