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指出,婚姻登记档案按年度-婚姻登记性质分类。婚姻登记的性质分为四类:撤销婚姻、离婚登记和补发婚姻登记证。人民法院宣布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归类为撤销婚姻档案。婚姻无效或者撤销的,应当在当事人原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备注栏中注明相关情况相应的撤销婚姻档案的档号。《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还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于有继续保存价值的人,可以延长保限直至永久。
有劳动纠纷案子的员工档案保管时间是多久
保管档案的服务的机构是各地人才市场、各区、县人才市场及街道办等,公司不能留存,档案记录人也不能截留,查看或修改。
如何解决劳动纠纷
目前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和途径很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自行处理。劳动者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也可以由劳动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仲裁是必须程序,人民法院只有在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时才受理诉讼。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二条
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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