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关系的主体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主要有以下特点:
(1)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
(2)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3)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一、婚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婚约没有法律效力。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后,可以进行婚姻登记。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根据规定外甥能娶舅舅的女儿吗
外甥不能娶舅舅的女儿,外甥和舅舅的女儿存在三代以内的血亲关系,是不能登记结婚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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