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人在上海办身份证在哪里办
1、申请人须亲自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监护人为户主的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或被委托人应当签署同意申请人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2、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3、七周岁以上申请人须当场采集个人签名。
4、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换发证件:
(1)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经公安机关认可的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变更的;
(4)申请人已在户政部门变更人口照片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5、申请换发护照,须提交原护照资料页、签发页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如果申请人原先申办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须提交该失效护照(失效护照遗失的,须在申请表内注明,并填写《申办出入境证件声明、确认书》)。
申请损坏补发,须提交损坏护照原件由受理民警审核(需有资料页或护照号码)。
申请被盗、遗失补发,须在申请表内注明,并签署《申办出入境证件声明、确认书》,无需《出入境证件报失证明》。
如另有加注信息,请一并提供相应证明。
6、户口为家庭户的,应提交1996年开始启用的户口簿首页与本人资料页;户口为集体户的,应提交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本人资料页和户口簿首页。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以提交户籍证明。
7、"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是指申请人自申请日开始往前推算,在本市由单位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不短于12个月,补缴、未缴均不视为连续正常缴纳。
8、本市高等院校名单可在上海市教委网站查询,《在读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身份证补办在哪里办理
身份证补办需要本人带着身份证、户籍证明去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办理需要采集持证人的头像和指纹,也就是需要持证人当场在公安机关户籍部门拍照并进行指纹录入才能完成二代身份证的信息采集工作;这是没有办法委托他人完成的事项,所以需要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的办理。
三、请问现在异地户口办理身份证怎样办理身份证的呢?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便民服务中心)申请换领、补领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异地换证目的是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四、办身份证在哪里办理
办身份证的地方是公安局或者派出所。
如果是在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去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异地受理点办理,需要户口簿和居住证。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全文1.7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