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已经实缴的情况下,转让股权,受让股东不需要再实缴的
一、股东将钱打到公司账户就算实缴了吗
股东将钱打到公司账户通常算实缴。
股东将钱打到公司账户上,只要注明款项为投资款,就可以算实缴。对于一般的企业已经取消了对收资本验资的要求,工商的行政管理部门只需要登记由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总额,并不需要对实收资本进行登记,并且不再收验资证明文件。因此,股东进行实缴出资时,并不需要专门去开具验资报告,在钱转入公司账户时的备注栏说明款项是用作投资款即可以算作实际缴纳的本金。
只要将款项打到公司账户,并且说明是用来投资的,可以算实缴了。
工商行政部门开具的验资证明文件已经很少用,只要企业的注册资本总额没有问题就可以。并不用去核对每一笔款项的来源和流动。是对公司的发展进行放权,鼓励公司更加有创意多样化的去发展,不再要求规定严格,只要将钱打到公司账户就算实缴。
二、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新股东签字吗
1、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由非转让股权的股东签字,转让股权的股东不需要在本次会议决议上签字。新股东在决议通过后才属于本公司股东,更不需要签字。
2、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同意的方式可以是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声明,也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形成决议。对是否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转让股权的股东没有表决权,不需要签字。
三、股权转让的股东出资不足可以买卖吗
股东股权的取得具有相对独立性,只要被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者经过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非经合法的除权程序,即具有股东资格并享有股东权利,因而亦有权处分股权。
所以,股东未实缴出资时有权转让股权。但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即使将股权转让,也依然存在承担继续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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