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企业所持有的金钱,并非必须认定其犯罪行为性质,这取决于特定情况下的复杂因素。
若以非法占有所图,运用职务之便,有意识地将所属单位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数量较大的程度,便可定义为涉嫌犯有职务侵占罪行;
然而,倘若非借助职务之便,而采取的是杳无人知的手段将公司的财务现金窃取,涉案金额同样达到了较大规模或实施了多次盗窃行为,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了盗窃罪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具体规定,对于盗窃公共和私人财物的行为,无论盗窃金额大小,只要涉及到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武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都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若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并附加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
而对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也会被课以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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