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急刹车撞断5根肋骨,本网近日获悉,43岁的王女士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将北京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客运分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索赔43335.44元。
王女士诉称,2009年9月1日上午9时许,王女士乘坐北京市公交集团第五客运分公司所属的9路公交车行驶至正义路路口西侧时,突然紧急刹车,使其无法控制身体,冲出两米多撞至前门扶手横杆上。后被送至同仁医院,诊断为右侧气胸,右侧第8、9、10跟肋骨骨折。2010年1月4日,出院后王女士依然刚到疼痛,公交公司再次带王女士到积水潭医院复查,诊断为右侧第7-11根肋骨骨折,韧带粘连。王女士治疗期间,公交公司支付了住院费和部分医疗费,其他费用均未支付。
王女士认为,住院期间其支出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均应由公交公司支付。另外,虽然经过治疗,但王女士仍无法正常工作,无法完成劳动合同,无法获得合同约定奖金,造成损失40000元应由公交公司承担,同时应按照伤残鉴定的结果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
据悉,此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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