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对于年龄为十四周岁的少年犯下的谋杀行为,需负刑事责任。
而对于年龄介于十四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的未成年被告人,在法令上应予以减轻或免除惩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明文规定,一旦年满十六周岁者,便应承担刑事责任。
若触犯蓄意杀人、重度伤害他人身体或致其死亡、性侵、盗窃、走私、贩卖毒品、纵火、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等罪行,都必须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而针对年龄介于十四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的未成年被告人,法律应给予适度的宽大处理,以减轻或免除惩罚。
如对于十六周岁以下未被判刑的犯罪嫌疑人,将责令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严加管教;
在必要情况下,政府亦可介入对其进行教育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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