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写所有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凡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合法权益,均可用遗嘱进行处理。因此,公民立遗嘱时或公证机构鉴别遗嘱内容时,首先必须搞清楚产权的范围,区别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夫妻或子女的共同财产、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或各自专用的财产。主要有下列几种情况:
1、夫妻共有财产一方立遗嘱时只能处理自己的所有的部分,不能处理共同财产的全部。
2、家庭成员共同财产中属于其他成员所有部分,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处理。如土改时家庭成员共同分得的房屋或家庭成员共同劳动收入建造的房屋、购置的家具或其他财物,家长或其他成员都无权作个人财产处理。
3、是夫妻共有财产、或是家庭共有财产,还应视房屋形成的具体情况而定。
二、立遗嘱要注意什么事项?立遗嘱时当然要把个人所有的财产最好写清楚详细。越详细越好。否则到时候遗嘱继承人拿着遗嘱去领取财产的时候,会造成很多的麻烦。因为遗嘱生效的时候,立遗嘱人已经去世了,如果立遗嘱人没有将自己都有哪些合法财产写清楚或者告知继承人,那么继承人调查起来是相当困难的。甚至有可能导致约定不清而导致遗嘱无效。所以既然要立遗嘱,就一定要把自己的财产写清楚,特别是对于财产种类比较多,比较复杂的,建议要单写一个财产清单,把每一笔财产的归属银行,账号,金额,以及财产的标的,和种类,都写清楚,这样便于继承人到时候查找。
三、办理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遗嘱书应写明: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理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事务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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