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人的印象中,“人皮面具”只存在于武侠小说中,是高手们行走江湖的绝招。但是,现实生活中,“人皮面具”仿真度达到95%以上,材料是医用硅胶,厚度只有0.1毫米,可戴在脸上十几个小时,戴上后还可以正常说话、吃饭,几乎跟没戴面具一样。而且,最为可怕的是,在网上可以轻易地买到。虽然许多商家打出免责声明,称“人皮面具”只用于娱乐、聚会、演出、影视特效、收藏而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犯罪活动等,但是谁能保证不被人所利用。
当然,在此不能简单地推断出“工具有罪论”
就如同现在电信诈骗非常多,为了防止电信诈骗,就不让老百姓打电话。理不是这个理,关键在于如何管理、如果预防,要有一定的手段来防止可能的犯罪行为的发生。可是现在的状况是什么,按有关管理规定,“人皮面具”还属于玩具范畴,而我国禁止销售的玩具只有两种:具有杀伤力的枪支弹药和威胁人体健康的玩具。
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但现在“人皮面具”的潜在危险已开始显现,法律就不能再装聋作哑了。如果说,立法需要时间,能不能先出台规定,管起来,不要有制度上的真空。比如说,把“人皮面具”列入特殊商品行列,强制要求生产厂家对面具建立完善档案,使每个面具有独立产品信息,顾客购买时登记身份;比如说,制定相应的遗弃、挂失、外借、销毁等制度,确保“人皮面具”不会被用在违法行为之中。在不少欧美国家,对于佩戴面具都有严格的规定,不少国家规定在特定场合佩戴面具属于违法行为。如在美国,很多州都规定公共场合没有正当理由不允许佩戴面具,纽约州甚至规定即使私人聚会佩戴面具也要经过警方许可。
当然,“实名制”之后的管理跟进更重要。买手机卡、上网吧、发快递……许多的“实名制”已经是名存实亡了,又是谁的问题。
而到底要不要控制“人皮面具”,怎么控制,需要从两个维度考虑:
第一个维度,是防止“纵容”的维度
尽管很多不法分子的“人皮面具”很容易被识破,可因为对新兴事物缺乏了解、盲目“推崇”,可能一些不法分子还是以为在“面具”下犯罪很安全,变得胆子很大。但是,要防止这点,跟人们接受的信息关系也很大。像是广州荔湾区有钱人家被盗的案子,人们很容易接收到了“易容大盗”的消息,可事实上,“人皮面具”和整个案子关系并不大,并不是核心,也没对公安机关掌握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造成什么阻力。所以,该对一切的“人皮面具”的售卖管控吗如果这样的话,是不是一切面具都该禁止了值得商榷。
第二个维度,对于那些高仿真的“人皮面具”,有人呼吁实名制购买甚至特许购买
这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方法,能够震慑一些心怀不轨的人,真出了问题,追溯机制也有助于找到犯罪嫌疑人。不过,毫无疑问,在收集购买者数据的时候,保护好他们的隐私是十分必要的。
一般的“人皮面具”粗看就假,高仿真的“人皮面具”,细看也能看到假。充分了解“人皮面具”,才不会恐慌,也不会让人盲目地以为这又是个“犯罪好工具”,变相纵容了心怀不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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