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自职工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15号左右没有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就业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试用期也不例外。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保险。
16号入职公司应该交社保吗
从法律法规上来说,只要员工在入职后一个月内公司有为其缴纳社保,那么就是合法的,至于这个这一个月是不是在员工入职当月,则并没有明确要求。另外一个方面,社保局对公司每个月操作社保都是有一个时限要求的,一般是要求在当月的15号之前操作社保,过了这个时间节点之后,想要操作社保就得下个月了。因此,对公司来说,结合这样两个规定,就会有针对入职员工的社保操作规定,一般是这样操作的:如果是在当月15号之前入职的,就当月缴纳社保,如果当月15号之后入职的,就在次月缴纳社保,这样无论怎么操作,都会达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缴存社保的目的,所以一般在当月15号前入职的人员,都应该在当月为员工缴纳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试用期也不例外,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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