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二审是终审。依据我国规定,行政诉讼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制并不排除对某些行政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因此,行政案件不一定是一审终审。
一、什么是两审终审制
两审终审制是指除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就是终审判决和裁定外,其他的一般案件,可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然后终审。比如,县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如果当事人不服,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就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或抗诉。中级人民法院则对该案进行第二次审理,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对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不准上诉或者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需要注意的是,在民事诉讼中,一些非诉讼民事案件适用一审终审,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刑事二审宣判后怎么申诉
刑事二审宣判后,对二审判决有异议的,或者认为程序或实体上有错误的,可提起再审,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我国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的意思就是二审的审判结果就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一作出即生效。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进行抗诉。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有三种形式: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检察院抗诉进行再审三种。
三、民事案件二审之后还可以去上诉吗
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二审后不可以再上诉了。
二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判决送达之时即生效,当事人不可以再上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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