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认定自首的情形如下:
1、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
2、投案后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一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应认定为自首;
3、犯罪嫌疑人不同意或不知道他人报案,而是其亲友暗中报案协助公安机关将其抓获的,不应视为自首。
一、去自首的路上被捉了还算不算自首
去自首的路上被捉了算自首。
犯罪以后,被办案机关追诉之前,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能够使案件从轻处罚,这种制度叫自首。自首要求符合两个要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果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在投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的,是自首。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自动投案的意愿。确定是在去自首的路上被抓获,在捉获后主动如实交代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的罪行,视为自动投案。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会被认定为自首。
最终认定属于自首需要司法机关的确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认定为自首,将会对犯罪嫌疑人最终起到减轻或免除刑罚的作用。
二、哪些情形下才可以认定成自首
可以认定自首的情形:1、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后主动投案,如果双方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2、被采纳强制措施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照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自己其他罪行的。《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三、被抓后能认定为自首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如果经查实犯罪嫌疑人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那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自动投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能够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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