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是否有必要对房产进行公证
离婚时是没有必要对房产进行公证;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判决书上规定的分割房产;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方法分割;离婚后,应当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获得房产的一方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公证与否并不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婚后房产公证书怎么写
婚后房产公证协议书写明双方身份信息,关于房产的约定,关于婚后双方工资收入及其它收入的约定,关于家庭生活费用的约定,关于债务清偿的约定,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夫妻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3.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4.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5.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6.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n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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