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户的房屋存在的法律风险:房屋为无权处分的风险;出卖人临时反悔拒售房屋的风险;一房二卖的风险;房屋被法院冻结查封的风险;枉替他人偿还贷款的风险。
一、离婚后房屋不办理过户是否存在风险
离婚后房屋不办理过户存在风险,具体如下:
1、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登记一方可以出售房屋,转让给第三方,第三人可以基于善意取得房屋产权;
2、也可以抵押房屋,影响以后的过户手续;
3、房屋也可能被法院查封。
离婚后,取得财产的一方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保护其合法权益,避免侵犯其权利。
二、全款公证是什么意思?
全款公证是指出卖人和买受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不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全部购房款,出卖人与买受人或第三方办理售房委托公证手续,委托买受人或第三方办理房屋买卖手续。全款公证通常涉及买受人无购房资质,购房人倒房、规避税费等情形,此业务常见风险如下:1、买受人无法取得所有权,可能钱房两失;2、买受人无购房资质,违规操作导致公司被主管部门处罚;3、出卖人办理委托售房公证后,又以该房屋设置高额抵押,使买受人遭受损失。
三、预售房毁损由谁担责呢
一般由开发商承担预售房毁损的责任,预售房交付使用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但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风险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房屋严重质量问题拒收的,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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