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需要双方当事人在场,所以调解的时间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则应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准予离婚。
一、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离婚只有两种途径可选择:
(一)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由该机构颁发《离婚证》,自此婚姻关系解除;
(二)到法院起诉离婚,即通常所说的打离婚官司,由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离婚或调解离婚。法院颁发《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即为双方离婚的凭据。
当然通过诉讼离婚途径的,若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原告应向法院提供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依此判决离婚。民法典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法院调解无和好可能,可以视为感情破裂。当然,并不是建议所有要离婚者都去走分居路线,为此付出长达两年的时间成本。
二、离婚需要分居多久时间?
离婚不需要分居。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只要一方当事人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自己和配偶不能再继续共同生活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经调解也不会有和好可能的,应依法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所以夫妻离婚与否跟分居时间的长短无关。
三、精神病人离婚,该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精神病人理应也享有婚姻自由,但精神病人离婚情况特殊,只能通过诉讼予以解决。而且,审理此类案件,首先,需要为其设置诉讼代理人,对已设定监护人的应由监护人代理诉讼,未设监护人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顺序指定监护人代理诉讼。其次,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的诉讼,必须由离婚当事人表明是否愿意离婚,诉讼代理人无权作出决定,因此,此类案件应由人民法院裁决,以判决的形式结案。即便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也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再次,在审查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时,应注意遵循以下的原则:既要保障离婚自由,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有利于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排。如果原来夫妻感情较好,结婚多年,生有子女的,应尽量做调解和好的工作,指出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以不离为宜。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安排好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的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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