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拆迁补偿费律师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拆迁案件律师的收费项目:
1、差旅费
差旅费包含交通费及其他必要支出。由于征地拆迁案件的特殊性,本地律师代理案件的是极少数,多数被拆迁人只能求助北京的律师,所以律师收取出差费用是一个案件的开始,这也是和被拆迁人正式交涉的第一步。只有律师实地勘察之后,才能对案件的情况有一个更清楚地判断,推论提高补偿款的可能性以及额度的范畴,最后决定是否有足够的把握代理此案件。
2、律师代理费
律师实地考察之后,会现场给被拆迁人目前紧急情况的一些建议,审核被拆迁人的证据资料,推论法律事实,然后根据案件的复杂难易程度给以律师代理案件的费用报价。这些费用包括了指导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收集各类证据、指导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谈判、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方案、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各阶段的维权方案以及指导。
(二)律师收费标准和原则:
律师代理拆迁案件的前提是对案件的后期处理已经有了基本方案与可能性预测,只有判定提高补偿款有极高时才会代理案件。至于每个案件报价多少,是不是有区间,并没有确切的答案。每一个案件有其特殊性,案件的难易程度、复杂程度、波及的广度、社会关注度、当地政府对案件的倾向、是否涉及集体性维权等等都会影响收费的标准。
虽然没有具体标准,但是本所律师收费有两点原则:
1、只要是律师报了收费金额,必然有很大的把握可以提高补偿,并且补偿金额提高的幅度高于收费。
2、收费的额度必然是与市场价格相当,与同类的行政案件、同行业的收费类似。
二、有产权纠纷房屋拆迁怎么办
拆迁房屋有权属纠纷的,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在拆迁通告规定的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方案,报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人应当依法办理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和拆迁货币补偿金及住房改善费的提存公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房屋在拆迁之前如果遇到产权纠纷的,那么就需要把产权纠纷处理完成了之后才能实施拆迁行为,这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方机构调解,也可以通过收集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一般房屋拆迁的赔偿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货币补偿,一种是产权置换。
厦门拆迁补偿费律师费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委托人和律师之间可以首先就主要的律师费的问题协商处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书面的协议。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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