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吸收合并所需提交文件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合并后公司新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各公司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各合并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各合并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各合并公司清偿债务和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合并后注册资本变更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等等。
一、具体内容
(一)存续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合并后公司新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3、各公司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
4、各合并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
5、各合并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6、各合并公司清偿债务和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合并后注册资本变更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9、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被吸收公司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各合并公司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
3、各合并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
4、各合并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5、各合并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在进行合并或者重组的时候,需要对合并方的资产进行清算和固定资产进行库存拍卖等,吸收方也需要对新加入的大量资产进行评估和检查,这就需要双方公司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以达到重组加强的目的。需要的提交的材料的作用就是为了进行更好的价值评估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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