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深圳成为遗产税的试点的消息不是真的。遗产税,也称为死人税,是通过对遗产和赠与的财产进行收税,达到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的作用。其关键是为了减少财富在两代人之间的传承,利于社会公平。
1.遗产税一定和赠与税一起开征
如果看到了要征收遗产税,但是却没提到赠与税开征,那么一定是假的。
如果有遗产税而没有赠与税,人们完全可以在生前就把所有的财产送给自己的子女来规避掉遗产税,遗产税就形同虚设。
3.遗产税起征点不会低
由于遗产税是为了“劫富济贫”,所以注定了它的起征点是不会低的。例如,某国的法律:关于遗产税和赠与税,2016年联邦法律规定个人终身免税额是545万美元,作为参考,某国2016年人均收入是56,516美元。
再反观这个谣言:80万以上就要开征,深圳2015的人均月薪为7,261元,基本上很多人混一辈子,都能达到80万的线。如果用房贷供了房子,那更是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所以80万的起征点,等于“劫贫济富”。
4.遗产税实行需要完善的监管环境
某国实行遗产税的底气,一是FACAT条款,规定世界上其他国家都必须把某国税收居民的财产情况报给某国国税局,最近连瑞士银行都撬动了,富人的财产无处躲藏;二是国内完善的税法,富人想用保险等手段避税难度较大。
不可否认,真正的富人总是找得到办法避税的。但是对比一下中国:税法简单、海外资产没监管、金融机构监管不完善……可以说真的开征的话,连一个学生都有办法搞清楚怎么避税,这显然是起不到劫富济贫的效果的。
因此,在税法、资产监管完善之前,遗产税都是没有推出的土壤环境的。
5.海外资产一样不能规避遗产税
那要是国内都查了,把资产搬到国外,有不少香港保险、某国保险或者其他境外金融业务的销售,都会打着“境外资产,规避内地税”的幌子。
客观上来说,就目前阶段,海外资产确实还无法征税,但这绝不是海外资产有什么法律上的“特殊待遇”,而是因为要跨境调查和执法都难于境内,在执行上有困难。现在CRS正在推进中,如果进度顺利,大家的海外资产和境内资产就没什么差别了,都在中国政府的监视之下,除非把财产转到非CRS国家,比如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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