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以下行为:1、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产品同类的产品;2、自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3、为他人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同类的产品;4、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二、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
三、竞业禁止补偿。
四、违约责任。
签竞业禁止合同锁定终身
现在,职场上很多人从原来公司跳到竞争对手那里,绝大多数是受利益驱使的。特别是那些掌握原公司研发机密、大量客户资源的人才,更受竞争对手的青睐。甚至有的竞争对手用尽一切手段来挖这些人,优厚的薪金待遇是他们惯用的手段。有的公司会主动提出替所挖员工承担大额的经济补偿,以便该员工获取自由。签订竞业禁止合同并不是为了将人才长期禁锢在某个岗位上,而是希望通过这一渠道保证企业利益及人才的合理合法流动。竞业禁止发展的结果将造就“经济化处理”的新型人才流动模式。“花钱买自由”将成为高级人才流动的新趋势。只要是真正具备价值的人才,就不怕没人给埋单。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全文6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