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立即执行并不是直接执行,而是在作出立即执行的决定之后的七天之内由人民法院进行执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一、死刑和死刑立即执行的区别
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二者区别有:
1、死缓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与死刑立即执行相对应的一种死刑执行制度,是对应当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制度。
2、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3、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4、死刑立即执行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
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应在什么时间批捕
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我国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当在七天内对其批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三、死刑是由哪个机关执行的
从程序上说,死刑的执行机关是作出死刑判决的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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