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青岛单独二胎准生证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户口本(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家庭近期合影照、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和具有省《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二、办理青岛单独二胎准生证方式
按照条例规定,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要填写《山东省生育证办理申请表》,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进行申请和预约:
1、向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提交《山东省生育证办理申请表》,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
2、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直接申请并审核。
3、通过“生育证网上预约系统”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预约办理,并按系统答复进行办理。
申请材料不合格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要当场告知理由。材料不全等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三、青岛单独二胎准生证审批单位
在女方户籍地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在男方户籍地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委托书,委托男方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女方户籍地在外省,且不实行委托的,男方户籍地也可直接受理。
在女方单位属地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委托书,委托女方单位属地所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男方户籍地在外省,女方户籍地在本省且已纳入外省计划生育管理的,如要求在我省办理生育证,女方户籍地所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该按照省《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予以受理审批,并及时将办理结果通报男方户籍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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