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所规定的保证人,在借款方不履行
时间:2024-05-19 06:32:00 11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借款合同所规定的保证人,在借款方不履行偿付义务时,负有连带偿付本息。

借款合同没有履行,如果生效的,担保人就要承担责任。

当事人在借据或借款合同中有协议管辖的约定,且该约定地点属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不违反级别管辖规定的,该约定有效,确定管辖时从其约定。

约定为合同签订地的,该合同中应同时注明合同签订的具体地点,否则视为协议管辖的约定不明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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