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7条规定,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的,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符合的法律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复议。由此可知,如果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答复的话,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
通常来说,复议申请自复议机关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1条规定,复议机关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法律规定少于60日的除外。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最多不超过30日,并告知当事人。如果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的,构成违法,行政不作为行为。
如果我们在复议当中遇到复议机关逾期不作为行为,我们不能害怕政府,必须要改变这种现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4条规定,我们可以向市政府或者上级市政府相关部门书面要求查处XX不作为违法违纪的报告,一旦查出,应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撤职、开除的政治处分。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的,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应对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对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当时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在复议期间60日满后的15日内提起诉讼。
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我们才可以做到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当事人对于相关法律程序不熟悉的话建议最好可以找个申请行政复议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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