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若被方存在以下情况原告可以在自己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4、对方被监禁。
一、异地起诉可以不去被告人地方吗?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在哪里开庭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一般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开庭。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三)被告被劳动教养;(四)被告被监禁;(五)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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