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是不是必须到法院去
时间:2023-04-11 18:22:58 45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起诉离婚不是必须去男方所在地。如果双方不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一、分居满两年就会自动离婚么

夫妻分居满两年不会自动自离婚。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离婚即使不分居也可以离婚。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但是仍需法院判决才能离婚。

二、双方分居多久能离婚?

离婚与分居与否没有必然联系。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使不分居也可以离婚。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判断感情不和的情况之一,除此之外还有以下情形: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三、夫妻一方生病是否可以离婚

夫妻一方生病可以离婚。详情如下:

1、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双方不能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破裂的,判决离婚。但是,如果一方没有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先变更监护人,再通过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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