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无能力交税务机关会采取强制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如果当事人现在没有能力交清漏税金额或者没能力交清偷税的金额和罚款,那么税务机关可能会依法采取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措施,没有现金,可能会扣押查封房产、汽车等进行抵偿。
欠税不交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欠税三个月不缴纳会强制。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
对欠税要负的法律责任,《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多处规定:
第六十五条对逃避追缴欠税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刑法也对其规定了明确的制裁措施。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延缓征收税款要负法律责任。如第八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前、延缓征收或摊派税款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行政监察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明确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法律责任。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欠缴税金核算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对于已发生关停、空壳呆账税金的企业,各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清缴其结存的各种发票,并停止供应发票。企业需要填开发票的,应先将开票收入应纳的税款缴纳后再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以防发生新的欠缴税金。
《欠缴税金核算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凡未按规定的权限和确认程序报经确认而擅自将欠缴税金转入呆账税金和死欠核算的,或将不符合各类呆账税金和核销死欠范围的欠缴税金确认为呆账税金和死欠核销的,填报虚假材料以及确认材料不全、手续不齐和未按规定要求装订保存申请确认材料的,均按第十九条规定视同为“隐瞒欠缴税金”行为,按违规确认的呆账税金和死欠数额追加该单位的收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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