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定金是具有担保债权得以实施的担保合同,因此,如果当事人交付定金之后,却不签署合同,根据不当得利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定金。或者已经签署了订购或者认购等具有购房合同内容的合同,但是还没有签署正式的合同,视为已经签署正式合同。
一、订金哪种退订
一般来说,定金不可以退,订金是可以退还的。因为“定金”是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会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同时,“订金”在法律种没有规定,实践中一般指“预付款”,其效力由双方约定。但是,在商品方买卖中,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二、购房定金能退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购房定金出现以下情况会退还:
一、卖房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当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二、当事人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卖房者应当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三、房屋买卖合同关于价格、面积和数量等主要条款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卖房者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三、定金的种类有哪些
1、订约定金
订约定金又称为立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司法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成约定金
成约定金是以担保合同的成立或生效为目的而给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司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该规定所涉及的定金为成约定金,其规定的角度则是当事人未支付定金,而实际履行了合同,此时视为以实际履行行为变更了,而定金合同实际上因未交付而没有生效。
3、解约定金
解约定金是指以担保合同的解除为目的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司法解释第117条规定,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
4、违约定金
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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