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新三板上市的条件和标准是:第一,有健全、运转良好的组织机构;第二,有持续经营能力;第三,近三年财务决算的无保留审计报告;第四,发行人其控制权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贪污、受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毁坏社会所有人的行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作如下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新三板上市条件具体是什么
新三板上市条件:
(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二)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三)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其他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作如下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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