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文化创意产业
时间:2023-06-05 09:55:04 27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日本创意产业发展概览

日本素有“动漫王国”之称,是世界上最大的动漫制作和输出国,目前全球播放的动漫作品中有六成以上出自日本,在欧洲这个比例更高,达到八成以上。

在日本各种各样的文化产业当中,在电影院、电视台播放的各类动漫节目格外引人注目,各种动漫的人物形象充斥街头,早已超越了杂志和电视的范畴,渗透到日本社会的各个角落。

根据日本贸易振兴会公布的数据,2003年,销往美国的日本动漫片以及相关产品的总收入为43.59亿美元,是日本出口到美国的钢铁总收入的四倍。广义的动漫产业实际上已占日本GDP十多个百分点,已经成为超过汽车工业的赚钱产业。日本的动漫产业已经以年营业额230万亿日元成为日本第二大支柱产业。

拥有430多家动漫制作公司的日本,培养了一批国际顶尖级的漫画大师和动漫导演以及大量兢兢业业工作在第一线的动画绘制者。电视和网络传媒的普及和发展,传播手段的不断完善,为日本动漫市场的发展和壮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快速扩张和高附加值使卡通产业成为推进资产增值的“资本孵化器”。

日本动漫市场的状态是:制片人制作卡通动画片,代理商销售,影视系统播放,企业购买卡通动画产品形象并开发衍生产品,商家销售产品。按照国际惯例,卡通市场分3个层次:一是动画本身的播出市场;二是卡通图书和音像制品市场;三是卡通形象的衍生产品,包括服装、玩具、饮料、生活用品等。其中,最后一个层次比前两个层次的周期更长,市场反响更为深远。动画片本身不能是一个“孤独”的商品,相反应该是整个产业链和周边产品的广告。例如,日本东映集团等公司在投入制作一部动画片之前,已做好周边产品的开发规划;动画片放映之际,相关产品也开始热卖,资金回收、市场开拓、卡通形象推广等系列工作都同时开展。

在衍生产品的盈利模式下,日本在欧美动画市场甚至可以免费提供给电视台播出。而随着一批日本动画片在国际市场的成功,日本的动画风格形象逐渐成为国际时尚。在世界范围内掀起的日本卡通热使得好莱坞的电影公司争相购买日本动画片的电影改编版权。日本卡通产业的出口额急剧扩大。

2003年4月至2004年3月,日本的动漫市场销售额(动漫电影票房、动漫电影以及动漫电视录像带、电视专门频道等的营业收入总额)达3739亿日元,比2002年度的2135亿日元增长了1604亿日元,增幅高达75.1%以上。以动画片形象制成的相关衍生产品的授权收入则更拥有2万亿日元的市场。

二、以设计提升产业附加值

在世界经济不景气的状况下,亚洲各国都认识到在提升商品竞争力的目标中设计所占的重要性,为了加强企业的竞争力,日本政府透过经济产业省制订了一系列的设计振兴政策,其主要方向在于设计的普及和启发。

为了加强日本企业的设计力,经济产业省于2003年设置了战略性设计活用研究会,于同年6月提出“强化竞争力的40项提议”。本提议可说是日本政府在设计策略上,近10年来最为具体的提议。提议认为:为了建立品牌设计制订支援策略,包括编撰活用设计战略成功的范例集并找出成功的原因,开办针对企业经营者说明设计重要性的研讨会,于海外开办介绍日本优良商品的展示会等;设计企划开发的支援,对于中小企业之设计师派遣事业的支持,以及设计事业的初期投资支持;设计情报基础环境的确立及整备,主要是为过去的设计信息整理,建立检索系统、设计师相关信息整理、计算机设计环境的开发;设计专利权等权利的保护的强化;培养有行动力的人才,培育范围包括设计管理人才、人因工学专业设计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设计教育支持、支持设计教育机关建立智慧财产研习班、创设与G-MARK有关的学生竞赛;提升国民意识。以强化日本品牌为目的,于2003年10月30日开设了日本设计与经济研究小组。为了补强日本企业的设计管理人才及人才不足,制订培育计划以培养专业人才。并且在日本推行促进设计交易正常化的法律制度及保护设计的法律制度等。

三、数字内容产业成为日本的重点战略

日本的数字内容产业自以前便一直是亚洲各国的龙头,从漫画、偶像商品到电影等等为日本赚进了不少的外汇,也让周遭各国急于追上。根据经济产业省于2001年的统计显示,数字内容产业的规模约为11兆日圆,为汽车产业20.8兆日圆的1/2强。以日本知名的动画“神奇宝贝”为例试算,从电动玩具到电视卡通、电影动画、玩具、衣服用品,约有1兆日圆的直接市场效果。若加计海外的市场效益,则其市场获利高达2兆日圆。

在整备资金、人材、技术等商业基础,促进业界近代化、合理化等目标之下,总计有5项改革方案,分别是:

(一)支持业界之近代化及合理化

1、奖励、支持契约方式的改善及透明化。

2、奖励活用经营、法务、财务等专门人才之制度。

3、藉由确实实施独占法的执行以充实竞争政策。

4、奖励有关以具弹性的价格设定来展开事业之事业主。

(二)资金调度手段之多样化

1、展开促进数字内容事业之制作的融资制度。

2、展开促进数字内容事业之制作的投资制度。

3、进行情报公开等促进投资及融资等环境之整备事业。

(三)对于数字内容事业的制作及投资给予税制上的优惠。

(四)人才培育之强化

1、支持高等教育机关进行企划制作人等人才培育的计划。

2、支持设立影像产业振兴机关。

(五)支持并加强普及新技术之研究开发

1、支持以计算机视觉设计(CGCompterGraphic)技术为首之先端影像技术的相关研究开发。

2、促进电影制作、流通,及上演等过程之数字化。

3、支持宽屏幕技术之研究开发。

4、支持数字内容流通技术的研究开发。

四、日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优势

1、增加教师对文化创意事业及其对经济的重要性认识与理解,同时多创设与创意事业有关的科系,以培育人才。

2、奖励公营机关使用文化创意事业的成品,或是以资金赞助的方式鼓励企业进行开发,提高文化创意事业相关产品的消费量。

3、协助地方产业商品营销海外,并增加国内与外国知名创作家之间异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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