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俩男子为弄点钱花,先后伪造了一份购房合同和两份房屋调配单,以一个面积为193平方米的门市房为饵,成功诈骗了60万元。
犯罪嫌疑人吴某家住长春市,曾有过在某房地产公司拆迁部工作的经历。2013年1月,吴某与前同事闲聊时得知,同事在长春市二道区某小区有一栋门市房要售卖,希望吴某帮忙售卖,而且承诺,成功后会给吴某一笔好处费。
吴某见这样的方法有利可图,就想到如果把本身不存在的房产卖出去,就能很快地赚到一笔钱花。随后吴某很快通过朋友找到一位买家,但是买家因为与吴某不熟悉,担心受骗,一直都没有拿定主意。
为此吴某就找到了王某,希望可以与王某一起合作完成这单生意,并承诺给王某一笔好处费。对此,王某想了想之后也同意了。为了给买家一颗定心丸,吴某让王某冒充某房地产公司的经理与买家见面,并拿出了以王某的名义伪造的一份193平方米的楼房购买合同,之后又拿出了伪造好的二份能领取回迁房屋的房屋调配单做抵押。
2013年1月17日,双方签署了购房合同,按照合同的规定,被害人需要付款128万元,首付60万元,余款68万元交付使用后再全部付清。合同签署后,被害人直接将60万元首付房款汇入了王某的银行账号。
收到钱款之后,王某就通过银行给犯罪嫌疑人吴某汇入50万元。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害人一直都没有得到楼房使用权,多次找到吴某,但是也一直都没有结果。意识到不对劲的被害人随后报了警。2014年3月6日,犯罪嫌疑人吴某被抓获,随后王某也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日前,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批准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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