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廉租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洛阳市城镇常住户口;
2、家庭收入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廉租保障人均月收入线以下;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洛阳廉租房申请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到户口所在地社区领取《洛阳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初审,社区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是进行调查,将调查情况在社区张榜公布。办事处(镇)根据社区调查和公布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申请人相关资料报区房产管理部门;
3、复核,区房产管理部门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区民政部门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并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4、审核,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级复核意见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符合条件家庭的收入、住房情况在申请人社区公示,公示期为15日;
5、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门给予廉租保障,在社区公布保障家庭名单,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2、洛阳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
3、社区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
4、租赁公房须提交租房证明或单位证明,租赁私房须提交房产租赁协议、业主房产证复印件或房产证明。
洛阳廉租房申请流程
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洛阳市于10月1日出台实施《洛阳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洛阳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障对象是城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均住房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可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地社区或者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如有烈属、残疾证明的应当同时提交),向户口所在地区级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批结果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予以登记。经认定后,廉租户每月将得到住房租赁补贴,租住直管公房者租金可核减50%,残疾、孤寡等特殊家庭将逐步得到住房安置。
每年4月、10月为房管部门集中受理廉租住房申请时间。
申请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保障标准从350元提高至500元后,预计保障对象将新增2168个低收入家庭。一个家庭想要申请廉租住房,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申请人为城市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00元,同时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同住亲属即家庭成员的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5平方米。”朱林显说。享受低保的家庭首先要到所在区房管部门(廉租办)领取洛阳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后加盖单位、社区、办事处印章,然后连同相关材料一并交到各区房管部门。低收入家庭需到户口所在社区领取洛阳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后直接交给社区即可。市廉租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申请廉租住房需准备如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2.洛阳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3.社区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4.租赁公房须提交租房证明或单位证明,租赁私房须提交房产租赁协议、业主房产证复印件或房产证明。
洛阳市的廉租住房保障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货币补贴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然后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具体补贴标准实行差面积补贴:目前我市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不足部分按每人每月每平方米6元补贴,每人每月补贴不足30元的按30元补贴。
实物配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实物配租的保障面积为人均15平方米,每户另加5平方米,保障面积以内按每月每平方米0.85元收取租金,超面积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2元的协议租金标准收取。目前,我市的廉租住房在建工程户型包括一室一厅、两室一厅两种,套型单套面积有32.59平方米、34.59平方米、37.18平方米、42.8平方米、43.3平方米、44.78平方米、46.43平方米、48.15平方米、49.9平方米9种。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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