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先生今年62岁,吴宁街道江滨社区河头人。20多年前,村里土地被征用,他分得两间地皮。拿到地皮后,徐先生并没有造房子,一直租房住。之后,他与妻子离婚,就把地皮卖了到外地去做生意,结果全亏了。
徐先生说,回乡后,他没地方住,就一直租房住,现在24岁的儿子也自己租房住。现在我年纪大了,房东也不太愿意租给我,我也没什么钱,希望能申请廉租房,让我有个住处。
就此咨询了市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人员说,想要申请廉租房,必须满足四个条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400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城镇居民户口,房子卖了5年以上。至于徐先生的的情况,具体可到市区东岘路42号房地产管理局咨询。工作人员同时提醒,申请者办理申请手续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收入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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