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止参与跑分活动之后,若遭受警方追查,仍需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所谓跑分,本质上是指通过使用个人的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代替其他人士接收款项,随后将这些资金转至特定的账户,从而从中获取佣金收入的行为。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洗钱"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涉嫌构成洗钱罪。
根据司法实践,此类案件通常会被判处没收犯罪所得及由此产生的收益,同时对被告人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若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严厉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若涉案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可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而对于犯罪情节轻微者,甚至有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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