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离婚后自愿离婚的子女,一般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划分,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因此,有必要约定未成年子女共同抚养权的归属,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原则是2岁以下的孩子属于哺乳期,由妇女直接抚养。如果孩子超过10岁,双方应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1)两岁以下的儿童通常与母亲同住
(2)两岁以上的儿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处理:
1.绝育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
无其他子女的,但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与子女同住有利于其成长,而另一方长期不孕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合与子女同住
,孩子与祖父母独居多年,而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孙女,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子女是否属于抚养的参考条件
(3)父母因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母亲同居发生10岁以上的纠纷时,考虑孩子的意见
第二,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怎么办
一是夫妻协商,二是向法院起诉。这是两个主要办法
此外,儿童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儿童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如果有固定收入,可以按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缴纳赡养费。二个以上子女赡养费的负担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参照上述比例,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维修费金额;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增加或减少上述比例
定期支付维修费,有条件的可一次性支付。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产抵减子女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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