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制度的适用什么情况
时间:2023-07-23 10:15:50 14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冷静期制度适用于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婚内出轨以及家庭暴力这两种情况属于离婚冷静期的例外情况。只有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协议离婚时才适用。这条规定并不适用所有的离婚情形,如果发生家暴或婚内出轨现象,确实导致感情破裂,到法院去离婚的,不需要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制度是增加了离婚难度吗

《民法典》第1077条这样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今,如果想协议离婚,需要先经历一个30日的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在第二个30日内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超过第二个30日,预登记失效,想离婚继续登记30日的冷静期。

这样算来,现在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最短需要31天,最长需要60天可以离掉。

如果在31日-60日之间,双方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视为撤销离婚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想离婚的话,需要重新申请离婚,重新经历30日的冷静期。

如果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无法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这就是引起热议的民法典问题之一:离婚冷静期。

对于离婚冷静期,社会上有不用的声音。

一种声音说,离婚冷静期是对离婚自由的限制,是法律的倒退,是社会的倒退。我国法律规定的婚姻自由,不仅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离婚冷静期明显限制了离婚自由。确实有少数夫妻会因为一时冲动离婚,但不能由大多数人为此买单。

还有一种声音说,经过半年多的检验,离婚冷静期确实避免了一些已离婚,根据民政局的数据,今年的离婚数据就比去年的减少了一半。

关于“离婚冷静期”,我们来看一下杭州专业婚姻律师李晓娟律师的看法:

每一对夫妻在走进民政局达成协议离婚之前,都经过了对于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多次协商,但凡有一项协商不成,都不能达成协议离婚。所以,大多数夫妻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都不会是一时冲动而为之。

我们不能否认离婚冷静期有其积极的一面,出发点是好的,为了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但,立法者没有考虑到大多数离婚是理性、冷静的。

对于很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家庭来讲,双方多在一起一秒就多煎熬一秒,而离婚是双方最大的解脱。离婚冷静期,无疑会激化矛盾、增加冲突。

所以,民法典出台以后,我一直在思考,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可以解决人们在离婚冷静期时代,也可以快速高效的离婚。

通过这八个月的时间,通过我办理的离婚案件,我发现,是可以的。

如果双方达成一致离婚意见,又不想等一个月的冷静期,可以由一方起诉至法院,调解离婚。程序快一些的,在半个月之内可以离掉,既高效、调解书又有强制执行力。对想尽快离婚的当事人来讲,也不失为一个好的离婚办法。

离婚要谨慎,我也提醒现在的年轻人,结婚更要谨慎。

不要因为感情以外的任何原因去结婚,比如长辈催婚、比如想一起买房、比如意外怀孕……任何一个原因都不能成为你赶紧结婚的理由,结婚只能是因为感情,因为你想和那个人一起生活,因为你想和那个人共度一生。无论能否共度一生,最起码,你要有这个美好愿望。

最终,回到离婚的话题,鞋子是否合脚,只有自己知道。如果不能有一个好的婚姻的话,就给自己一个好的离婚吧。

《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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